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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


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。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,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。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、组成、设计、功能规格、开发情况、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,如程序设计说明书、流程图、用户手册等。计算机软件,无论是系统软件还是应用软件均受法律保护。
    软件开发完成后著作权自动产生,不论是否登记,都享有著作权。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,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,负责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具体工作。

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 
      1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,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;
      2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《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》的有关规定,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收、取得双软认证(软件产品、软件企业认证)的证明;
      3、官方发布的登记公告可作为软件开发者、软件企业查询软件信息的依据,为打击软件盗版、识别和推广使用正版软件提供帮助;
      4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凭登记证书申请政府相关费用资助。

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   
      1、指导客户准备登记手续所需的整套申请文件;
      2、通过电子系统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;
      3、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,并缴纳费用后,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,并发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;
      4、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,登记机构发布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,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,登记机构发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。

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 
      1、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
      2、软件(程序、文档)的鉴别材料
          •一般交存: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、后各连续30页,不足60页的,应当全部提交;
          •例外交存:请按照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注: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,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,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,有图除外。
      3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(单位的需盖公章)
         •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;
         •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;
         •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

电话:025-58788456              传真:025-587884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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